律师文集

买了保险就万无一失了?

作者: 孟翔律师 日期:2021/06/03

基本案情:

小王是跑运输的,这天,小秦给小王介绍了一笔大业务,跑一次可以赚1万,小王十分动心,可是了解货物价值高达30万后,小王犹豫了,小秦看出了小王的迟疑,连忙说货主是投了保险的,即使出了事,也是保险公司赔偿,小王这才心安,接下了这单,可惜天不遂人愿,小王在运输途中,货车发生侧翻,导致货物受损,保险公司赔偿货主损失后,要求小王赔偿相关损失,小王拒绝了,认为这批货投了保险,赔偿责任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,与自己无关。

争议焦点:

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向小王追偿?

律师观点:

由于本案中的货物险是货主投的,保险公司赔付了被保险人即货主之后,在其赔付的金额范围内,获得与被保险人同等的法律地位。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成了这批货物的货主。小王运输过程中,货车侧翻,导致货物损坏。保险公司作为货主,当然有这个权利向小王追偿货物损失。

一个运输链中,往往会涉及多方:发货人、承运人、司机等等,比如A为这批货物买了保险,这只能保障A的利益,并不能规避其他方的运输风险。所以不要简单的认为买了保险就能万无一失!

法条链接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六十条 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,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。